维生素C案美判决不公正不恰当

2013年03月20日 03:41    来源:国际商报

维生素C案美判决不公正不恰当

2013年03月20日 08:10   来源:国际商报   

  本报讯记者滕飞报道“商务部已获悉美国联邦法院作出的维生素C反垄断案件的有关决定,我们认为本案针对中国企业的审理结果是不公正和不恰当的。”3月19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回应中国企业被裁价格操纵维生素C案时说。

  美国时间3月14日,纽约东区联邦一审法院对维生素C反垄断案作出裁决,认为原告所指控的华北制药集团和河北维尔康制药公司对操控维生素C产品价格负有相关法律责任。

  沈丹阳说,相关中国企业的行为完全符合当时中国的法律、法规,是为执行当时中国政府部门的强制性要求而采取的相应的行为。商务部也将此观点以“法庭之友”信函的形式向美国法院三次提交正式的书面声明,但最终美国法院还是在中国企业行为合法的基础上对其处以巨额的惩罚性赔偿,这是完全不合适的。“对于中国企业依据中国政府的强制性要求而采取的行为进行管辖,显然有违‘国际礼让’原则,有违‘国家强迫’理论以及‘国家行为’理论,也违反了美国政府一贯宣称的法治精神。这种错误的决定如果得不到纠正,将会给国际社会和国际企业带来困扰,最终也会增加国际纠纷而损害美国本身的利益。”沈丹阳说。

  沈丹阳强调,希望美国法院充分考虑到案件事实情况和中国经济改革转型期的特殊性,充分尊重中国政府的主权,以及充分维护应有的国际秩序。“我们也将继续坚定地支持遵纪守法的中国企业采取合法手段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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