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少數”:民眾黨的抉擇將接受歷史檢視


2024年01月30日 04:46     美中时报    陳少藝

       隨著臺灣大選進入了“加時賽”——立法院“手握法槌者”(院長)的人選之爭即將揭幕。新一屆(第11屆)立法委員將于2024年2月1日報到和宣誓就職,並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3條規定,於當日選出新一屆的正、副院長。由於在立法院113席立法委員中,國民黨有52席,民進黨有51席,民眾党有8席和無黨籍2席,沒有任何政黨的立委席數單獨過半,而國民黨和民進黨候選人卻都有意競選院長職位。所以,民眾黨籍的立委就成了影響立法院長最終人選的“關鍵少數”。以下將從五個方面來闡述立法院長人選及其影響。




       一、立法院長的選舉及其職權


       1. 立法院長的選舉。首先,據憲法第66條規定,立法院長、副院長由立法委員互選,全體立法委員均為當然候選人;其次,依照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須有立法委員總額1/3人數出席選舉,院長、副院長均以得出席人數過半數之票數者為當選人;再次,如果第一次投票沒有人得過半數,就會以票數較多的前2名重行投票,得票比較多數的人當選。


       2. 立法院長的職權。其一,依立法院組織法規定,立法院長是院會及全院委員會議主席。其二,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條規定,會議決議表決時,若贊成、反對同樣票數,就由會議主席來決定(敲法槌);其三,關於黨團協商,院長可主動召集或由各黨團請求院長召開協商,各委員會審查議案遇有爭議時,主席得裁決(敲法槌)進行協商;其四,立法院長還有一項重要職能就是國會外交,現任院長游錫堃兼任臺灣民主基金會董事長,依託民主基金會民間社團的屬性與國際上民主國家及人士進行友好交往;其五,新任總統就職時,依“印信條例”規定由立法院長授予“中華民國之璽”及“榮典之璽”,代表國家權力象徵及政權傳承,賦予新任總統國家大政及責任,為中華民國全體國民所付託。


       二、立法院長候選人的資歷


       1. 遊錫堃,民進黨創黨小組成員之一,現任立法院院長兼臺灣民主基金會董事長。1980年代初進入政壇後,曾先後擔任過臺灣省議員、宜蘭縣縣長、行政院副院長、總統府秘書長、行政院院長、民主進步黨主席等黨政要職,成為臺灣民主化後首位先後擔任過行政院院長與立法院院長的政治人物。民進黨內對他的普遍評價是憨厚、樸實、公正和不貪戀權位。


       2. 韓國瑜,國民黨籍,候任立法委員,曾任臺北縣議員、立法委員、臺北縣中和市副市長、臺北農產運銷公司總經理、高雄市長等職務。任臺北縣議員時,韓國瑜曾在縣議會摔茶杯並沖到質詢台前欲毆打縣長尤清;擔任立委期間,韓國瑜在立法院掀翻桌子,並毆打時任立委陳水扁到住院。翌日,韓國瑜甚至糾集黑幫份子到立法院鬧事,衝突導致10多人受傷。2004年1月3日,韓國瑜還曾駕車撞死人,後被法院判過失致死罪6個月有期徒刑。此外,韓國瑜是臺灣史上唯一被提罷免兩次的人,第一次是在1994年立委任內遭到罷免,因投票率不過半而未通過。第二次就是 2020年6月6日,罷免案以94萬張同意票通過,6月12日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解職,韓國瑜成為臺灣首位被罷免的直轄市市長。


       三、立法院的“法槌”將落誰手


       新一屆(第11屆)立委選舉的結果是“沒有任何一党過半”,立法院長人選也因此成為民眾關注的焦點。根據憲法第66條規定,立法院長、副院長由立法委員互選,全體立法委員均為當然候選人。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3條規定,立法院每屆第一會期報到首日舉行預備會議,進行委員就職宣誓及院長、副院長之選舉。第11屆立法委員將在2024年2月1日報到、宣誓就職,並在當天選出新一屆的正、副院長。國民黨已經提名韓國瑜和江啟辰競選正副院長,民進黨也已推舉遊錫堃和蔡其昌尋求連任,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已經表態不會自推立法院長人選,而且8個立委要“團進團出”,否則開除黨籍,這就等於排除了民眾党自提候選人和放開自由投票的選項。1月29日,國民黨和民進黨候選人分別拜會了民眾黨立委黨團尋求支持,截至1月30日,民眾黨仍未明確表態支持藍綠中任何一方。因此,正副院長人選在2月1日投票前仍未有定論。民眾黨的選項無非是以下幾種:


       1. 在第一輪投票中,民眾黨立委率先投票支持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和江啟辰勝選正副院長;2.在第一輪民眾黨立委集體棄權離開投票場所,那麼國民黨候選人可能得52票加上無黨籍2票,總計54票,民進黨得51票,沒有任何政黨候選人得票過半數,投票進入第二輪;3.在第二輪投票中,民眾黨立委如果繼續在投票時集體離場棄權,由於第二輪投票由第一和第二得票數者進行投票,得票數相對多數者勝出。此舉就等於拱手讓韓國瑜和江啟辰躺贏;4.在第一輪投票中,民眾黨立委集體一致把票投給民進黨候選人游錫堃和蔡其昌;5.在第一輪投票中,民眾黨立委分裂投票,集體一致把院長票投給民進黨候選人游錫堃,把副院長票投給國民黨候選人江啟辰。


       四、立法院長互選的結果及其影響


       如果出現以上第1、2、3種情況,民眾黨就等於幫助韓國瑜篡奪立法院長寶座,民眾黨恐將面臨大眾的詬病,也將接受歷史的檢視。從候選人的履歷可知,如果韓國瑜擔任院長,那麼立法院將首次迎來一個曾經的刑事罪犯和曾兩次遭罷免公職的人擔任院長,而且,立法院長還是一個曾在立法院毆打其他立法委員的暴徒。從此立法院恐將掀起為了反對而反對的腥風血雨,在野黨的監督和制衡將成為一塊遮羞布,此舉將玷污臺灣的民主並產生持續惡劣的影響。若出現這樣的結果,民眾黨必將載入臺灣“恥冊”,並有可能為此錯誤的決定而葬送自己辛苦經營了四年的政黨。因為一旦選錯人,要更換立法院長面臨著諸多現實困境,所以,民眾黨必須審慎投下“關鍵少數”票。


       五、更換立法院長的現實困境


       根據臺灣現行法律,更換立法院長在理論上有三種方式:一是罷免;二是改選;三是解散立法院。


       第一,罷免。由於民粹主義者韓國瑜屬於國民黨的不分區立委,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全國不分區、僑居國外國民選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免之規定”,也就是說,不分區立委韓國瑜如果當上了立法院長,就不得被罷免。第二,改選。若要韓國瑜下臺只剩下立法院長改選這種方式,但是,必須要有全體立法委員1/3以上人數提議改選,並且出席委員2/3以上人數投票,通過後才能改選。由於國民黨和無黨籍立委人數近一半,所以,通過改選換掉韓國瑜也是行不通。第三,解散立法院。由於罷免和改選對於民進黨來說都是不可能實現的路徑,唯一的方法就是等著國民黨或民眾黨立委對行政院院長提不信任案,簡稱“不信任案”或“倒閣案”。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于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同時,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5項規定:“總統于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由以上憲法增修條文可知,解散立法院的風險與成本都比較高,臺灣民主化以來從未經歷過這樣的事情,用這種方式讓韓國瑜去職,成本太高。


       綜上所述,臺灣立法院長人選最終將取決於民眾黨立委的抉擇,因為一旦選錯人,民眾黨將承受著不可預估的後果,而且現有的糾錯機制門檻太高,現實困境難以逾越。所以,我們有理由相信民眾黨會本著對自己政黨負責,對歷史負責的態度來審慎面對立法院長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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