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一州出台最严反堕胎法

2013年03月30日 10:11    来源:新华社
style="font-size: 16px">  美国北达科他州州长杰克·达尔林普尔26日签署一项法案,禁止一切对已测有胎心的胎儿堕胎。这一法案成为美国最严厉堕胎法,却因与保护女性权利的现有法律冲突而引发争议。

  根据这一法案,只要能够监测到胎儿的胎心活动,任何堕胎行为均属非法。医生如果在明确知晓胎儿已有胎心情况下实施堕胎手术,将受到重罪指控,面临最高5年监禁和5000美元罚款。接受堕胎的孕妇不会面临指控。一般情况下,能够监测到胎儿胎心活动的最早时间为怀孕6周,但不少孕妇这时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怀孕。

  根据法案,即使受孕原因是强奸、乱伦,或者孕妇身体状况不适于分娩、胎儿呈畸形等情况也不例外。

  根据美国最高法院1973年裁决,在胎儿被认为“能够存活”前,即怀孕22周至24周,孕妇有权利选择堕胎。这一最严厉的堕胎法无疑对最高法院裁决构成挑战。

 
评论 
验证码  
提交
关于我们免责声明网站大事记美中时报(电子版)广告服务友情链接
美中时报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