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地方“连坐”是回归法治常识,法盲官员应在自查中深刻检讨


2023年12月28日 04:07     赤焰新闻    曹保印

       12月26日,地方“连坐”性质的规定,被全国人大通报废止。全国人大法工委同时支持有关主管部门,在全国部署开展自查自纠,防止、避免出现类似情况,确保执法司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推进。废止地方“连坐”,正是在回归法治常识。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的法盲官员,就要在自查自纠中深刻检讨。




       检讨什么?检讨出台“连坐”规定的全过程,找到问题产生的根源,然后从根源下手,刀尖向内,自我革新。只有深刻检讨,才可能通过自查自纠,彻底防止、避免出现类似情况,确保私权利不被伤害,确保政府形象不被损害,确保法律公信力不被破坏,确保宪政法治引领所有行政和执法、司法行为。我以为,法盲官员至少需要在以下六个主要方面,深刻检讨自己的脱轨。


       检讨一:法治理念脱离法治常识的轨道。“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这两个意思相对的法律谚语,早就是现代法治常识。具体而言,对私权利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延伸一下,就是作为公民,不但可以大胆运用自己的权利,即“法无禁止即可为、即自由”,还有权监督政府,即“法无授权即禁止”。因此,对政府而言,不但要谨慎运用权力,做到“法无授权即禁止”,还必须充分尊重公民权利,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明白了这个逻辑和法治常识,再看“连坐”的规定,法盲官员显然脱轨了。


       检讨二:决策过程脱离人大监督的轨道。正因“法无授权即禁止”,任何法规的决策过程,都必须受到人大监督,决策结果也必须得到人大授权。否则,执法和司法的行为都属于违法。像“连坐”规定,如果经过了人大决策的过程,受到了人大监督,很难想象它会堂而皇之地以“通报”的面目出街。当然,也可能有漏网之鱼,但多了人大监督这道关卡,至少漏网的鱼不会那么多。对照各地法治逻辑漏洞百出的“连坐”规定,多数法盲官员显然又脱轨了。


       检讨三:征求意见脱离公众参与的轨道。凡是涉及私权利的法规,在人大监督和授权的基础上,还必须充分征求公众意见。也就是说,必须充分倾听百姓声音,必须充分反映百姓意志,必须以保障百姓最大限度的权利为出发点和方向。这才是真正的讲法治、讲政治。如果没有公众充分参与,即便初心不错,但最终的结果,也极有可能背离初心,背叛使命。一旦如此,那就是既不讲法治,又不讲政治。在这种情况下,绝不可能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知道,让人民满意,为人民谋利,使人民放心,才是讲政治的核心,讲法治的灵魂。对照“连坐”规定引发的巨大争议,相关法盲官员无疑再脱轨了。


       检讨四:自我认知脱离舆论监督的轨道。“连坐”规定引爆舆论后,身陷巨大争议漩涡中的法盲官员,不仅没有深刻反省,及时止步,反而强词夺理做出各种解释,试图为自己辩解。这就直接暴露出他们的自我认知,已经脱离了舆论监督的轨道。什么是舆论?直白点儿说,就是百姓之口。当懂法的百姓,质疑法盲官员的做法和逻辑,甚至向他们苦口婆心普法时,法盲官员难道不需要深刻反省吗?这种现象说明,真正需要普法的不是百姓,而恰恰是官员。百姓不懂法,伤害的只是自己;官员不懂法,祸害的却是众百姓。


       检讨五:罪责逻辑脱离刑法的基本轨道。一人犯罪,全家甚至全族受株连,子女和近亲属参军、考公、进入重要岗位等,都被人为设置极高的门槛。这不只是对受影响人员极不公平,也严重背离罪责自负的基本刑法精神。要知道,罪刑法定、罪责自负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规则之一,犯罪嫌疑人、犯罪分子、被告人,只应该也只需要对本人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其他无关人等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这方面的所有规定,包括相关政审制度,都属于“连坐”的性质,都需要立即废止。罪责逻辑绝不能脱离现代刑法的基本轨道,否则,我们就又回到了“父母官”时代的“家天下”,而不是生活在“公仆官”时代的“法天下”。法盲官员显然更乐于“家天下”,但这不只是法治理念的脱轨,也是政治理念的脱轨。因此,法盲官员所犯的不只是法治错误,更是政治错误。


       检讨六:权利认知脱离宪政法治的轨道。全国人大在报告中称,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法工委研究认为,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都应当由违法犯罪行为人本人承担,而不能株连或者及于他人,这是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有关通告限制涉罪人员近亲属多项权利,违背罪责自负原则,不符合宪法第二章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的原则和精神,也不符合国家有关教育、就业、社保等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从宪法出发,以宪政法治的视角,对“连坐”规定做出否定性评价,这是在实实在在“激活”宪法。我必须要说,这极其可贵。这样一来,宪法就不是仅仅写在纸上,而是结结实实写在了大地上,写在了百姓心坎上。反之,那些法盲官员对百姓的权利认知,也就完全脱离了宪政法治的轨道。



图片来源于网络


       我所说的这六种检讨,实际上是六把刀尖向内的尖刀,其目标是连根割去“法盲”的恶性肿瘤,使“法盲”的癌细胞,不再扩散于执法和司法的权力肌体,并使执法和司法对法治本身充满敬畏。当然,迷恋无限权力的“法盲官员”愿不愿、能不能、敢不敢、会不会刀尖向内,自我革新,甚至自我革命,也取决于我们“法治天下”的信心到底有多强,决心到底有多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心到底有多红。我相信,只要一心为人民的心足够红,法盲官员的心再黑,也成不了遮挡阳光的乌云。毕竟,当“法治天下”的强风吹起,乌云再厚,也会风来云自散。


       曹保印,品牌传播、危机处理与法学研究专家,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专家,北京元法堂节目主讲人,出版《法的精神》《中国社会建设》等70余部作品,作品被翻译成英文、俄罗斯文、西班牙文等多种国际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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