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针对中国? 美国等国家央行发布加密货币监管细则


2020年10月10日 04:55    来源:侨报网

       美国司法部长William P.Barr周四宣布,已发布“加密货币:执法框架”,这是由其网络数字任务组编写的。William P.Barr表示,该框架提供了与加密货币的日益普及和使用相关的新兴威胁和执法挑战的全面概述。文档包括三个部分:概述、法律和未来策略。



6月13日,一名参观者在互动性磁力翻转屏前进行体验。中国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展示中心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该展示中心总建筑面积为7080平方米,展示面积有5000平方米,共有五个展区,分别就贵州大数据发展的历程和顶层设计以及工业互联网、AI人工智能、区块链、5G发展等情况进行展示。(图片来源:中新社)


       综合广州《21世纪经济报道》、区块链类新媒体“星球日报”报道,近年,央行数字货币成为各国央行关注的焦点,9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在支付清算论坛上表示,目前,数字人民币研发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正在进行内部封闭测试。


       就在中国宣布了该消息不久,9月27日,克利夫兰联储银行行长梅斯特尔表示,美联储正研究推出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的可行性。


       实际上,不只是美国,针对加密货币的监管与相关细则的完善,各国都处于进行时。


       日本共同社消息,日本央行9日称,该行将在2021财年(自2021年4月始)开始,该行将与金融科技企业以及其他国家的央行合作开展相关试验。


       日本央行在声明中说,其“将开展试验,以一种更具体和实际的方式探索央行数字货币的普遍用途,而不是像以往一样局限于概念研究”。


       报道称,日本银行目前尚无发行数字货币的计划。但从2021年4月开始,该行将与金融科技企业以及其他国家的央行合作开展相关试验。


       韩国财政部长洪南基8日表示,如果加密银行账户的交易细节完全可以系统化,则可以向其征税并视为金融资产。


       洪南基表示,加密货币交易市场的规模超过500万亿韩元,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无法弄清收入,因此也无法征税。通过相关交易所通报交易明细,使得能够掌握收入情况,因此税法修正案包含了征税案。


       明年决定将其报告为其他收入,并对其征税。由于国际会计准则所定义的加密资产符合我们的所得税制度,因此将其作为其他收入征税。


       此外,菲律宾央行行长迪奥克诺则表示,菲律宾将继续积极监管虚拟货币。此前报道,7月底,迪奥克诺表示,该行已成立了一个委员会研究发行央行数字货币的可行性和政策影响。不过他表示,还没有看到数字货币的发展影响法定货币的需求。加密货币一直不仅仅属于资产本身,更多地依赖于支撑它的区块链技术。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荷兰央行的加密服务已经提上日程。据悉,根据欧盟的第五条反洗钱指令(AMLD5),荷兰中央银行已授权数字资产公司AMDAX BV在其管辖下运营。这标志着荷兰央行批准了首个加密服务。此前,荷兰出台了严格的法规,导致许多加密企业关门或离开荷兰。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监管与规定都得到了支持。最近,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禁止向散户投资者销售加密衍生品,这一禁令引发了人们的议论。在2019年10月3日结束的协商过程中,97%的参与者反对禁令,但英国金融监管机构仍然继续发布了禁令。FCA声称自己是在保护消费者,并“增强”英国金融体系的完整性。FCA于去年开始开始就此事征求意见,针对基于比特币(bitcoin)等虚拟货币的衍生品的禁令共收到527份回复。


       根据FCA一份长达55页的报告,这些回应来自销售衍生品的公司、加密交易所、律师事务所、贸易机构、个人和其他方面。报告称,97%的受访者反对该提议。他们质疑监管机构声称加密资产缺乏内在价值的主张,以及FCA假设散户投资者天真、无法正确评估数字资产的想法。受访者认为,禁令是无益的,也是“不成比例的”,并建议FCA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其目标。衍生品支持者拿出了大量参考资料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但FCA得出结论表示,加密资产不透明,复杂且不可靠,无法作为散户投资的参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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